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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召集成立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二级委员会的通知

2024-04-30 15:00:00 |  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 | 

各会员单位:

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一直得到行业广泛的支持和响应。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平台作用,实现更加精准的对接和服务,同时调动广大会员单位积极参与协会运营和管理工作,根据《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经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第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正式开始筹建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二级委员会,拟向全行业征集有关专业突出的龙头单位,组建相应的二级委员会,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拟成立专委会方向

总体规划、城市更新、城市设计、乡村规划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城市勘察测量、规划信息管理、国土整治及生态修复、标准化等。

职责定位

各二级委员会在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秘书处的统筹下开展工作,以引领细分行业发展和开展精准对接为目标,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定期组织该行业的对接交流活动;

2.可代表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出席相关行业活动;

3.负责收集整理本行业最新技术和资讯动态,组织制(修)订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标准,推进标准和规范的贯彻实施。

三、申请条件

1.属于协会有效会员并活跃5年以上,或时任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理事单位;

2.发起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相关专业甲级资质,或有行业带头人等一定规模的专家学者群体;

4.有合法和相对稳定的日常经费来源、人力资源和办公场所等。

筹建流程

专业委员会的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采用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每个专业委员会选举主任委员1名,任期5年,以自愿申报或协会推荐为主,原则上优先考虑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以上会员单位,也欢迎行业其它企业积极参与申报。

发起人或单位提出设立申请,应按下列程序提交文件:

1.申请报告(含设立方案);

2.二级委员会所在住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3.二级委员会的业务内容、活动规则、组织机构说明;

4.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以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

5.依靠单位的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意二级委员会依靠的文件、为二级委员会提供办公场所的证明。

6.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得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票数后方可设立。

、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组建协会二级委员会的会员单位认真填写委员会相关申请表格(详见附件),并5月31日前发送至协会邮箱。

协会邮箱:hbscsghxh33@163.com

人:李璐  027-68873355

 

附件1: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二级委员会申请表

附件2: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二级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附件3:《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二级委员会管理办法》


 

 

                              湖北省城市规划协会

                               2024年4月28日